時間:2024-10-15 瀏覽: 次 作者:周詩林來源:資產(chǎn)部
返回列表一、招租項目
招租項目,位于鹽城市亭湖區(qū)明亮村6組G204鹽城服務區(qū)內,倉庫面積102m2。
二、招租方式
(一)倉庫區(qū)域
年租金為9000元(底價),招租合同期三年,租金一年一付,第二年起每年遞增10%。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租金。
(二)采用公開方式招租。
本招租項目在公告期間:(1)報名人有三家及以上,采取現(xiàn)場競價形式招租,遵循價高者得原則確定承租人,公告期為: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30日,2024年10月31日上午10:00現(xiàn)場報價;(2)當報名人不足三家時,則公告第一次順延至2024年11月14日,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:00現(xiàn)場報價;(3)如報名人員還不足三家時,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:00,則采取意向報名人商務談判原則確定承租人(商談價格不低于底價)。(4)如現(xiàn)場競價的,報名人后輪報價須高于前輪報價。
三、報名條件
(1)參加競價對象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,需攜帶身份證原件。(自然人不得委托他人)。
(2)報名人需交納保證金壹仟元,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現(xiàn)金。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現(xiàn)場退還,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于簽訂租賃合同后轉為保證金。
中標承租人需繳納叁仟元場地使用保證金(繳納后簽證合同),保證金開戶行賬號為 :533958208138,開戶行:中國銀行鹽城廣電支行,賬戶名:鹽城市公路服務有限公司,場地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退還(無息);
四、其他要求
(1)意向承租方自行組織踏勘出租標的現(xiàn)場,水、電、氣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;
(2)出租標的面積以實際現(xiàn)狀為準,出租方不承擔所列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責任,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;
(3)出租標的租賃期以實際簽約時間計算。承租方不得擅自進行轉租、分租。如承租方擅自轉租、分租的,承租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,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,承租方同時承擔違約責任。如出租方因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,合同自然終止,出租方不承擔違約責任,租金按實際租期計算。
(4)租賃合同到期后,在不破壞主體結構的情況下,經(jīng)出租人現(xiàn)場確認后承租人可拆除并帶離相關設備;
(5)承租方對出租標的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當?shù)匾?guī)章的規(guī)定。
(6)其它未盡事項,以租賃合同為準。
五、招租地址及聯(lián)系方式
招租地址:鹽城市高鐵站長途樓5樓會議室;
聯(lián)系人:崔濤;
聯(lián)系方式:19951070600。
鹽城市公路服務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5日